佛光大學 心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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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佛光大學113-2學期抵免注意事項,請同學們注意

  • 2025-02-11
  • 曾珮津
113-2學期抵免注意事項重申如下,提醒同學留意:
1.可申請學生:轉學、轉系所、五年一貫、重考、學分班等學生。
如學士班轉系生、碩(博)士班轉所生、學士班轉學生、大學(專科)畢業或肄業依規定入學之新生、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學生、於學士班先修習碩士班課程之研究生、經本校核准修讀雙聯學位,修習之科目學分持有證明者、重考本校同院、系(所)之研究生。 

2.申請抵免時間
113-2學期應於入、轉學當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2月24日(一)前經過相關會議後提交,才算完成申請,以申請一次為原則,逾期不受理。

(1) 2月19日(三)各開課(抵免)單位(通識、院、系所)截止收單
(2) 2月20(四)~21日(五)各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初審。
(3) 2月24日(一)申請單送至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4) 2月25日(二)18:00前系統陸續公告抵免查核結果。 


3.抵免學分,原則如下
(1)
科目名稱及學分數相同者為原則。
(2)如科目名稱不同,內容須達八成相同,並請抵免單位說明通過原因。
(3)須附上「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及原校科目課程大綱或教學計畫表,以供抵免單位審查時判斷參考。 


4.113-2學期所有資料都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