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心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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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110級新鮮人】佛光大學110學年度各項獎助學金(含學雜費減免或優待)申請要點一覽表

  • 2021-07-30
  • 曾珮津
【公告】佛光大學110學年度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申請事宜
 
一、 就學優待(減免學雜費)(詳細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
110-1學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申請辦理相關事項
在學生
申請時間
1106月7日至18
新生及
轉學生
申請時間
1108月4日至24
申請
條件
申辦以下各類減免條件者,需繳交申請表及繳交證明資料申請。
1.低收入戶子女 (記得另填寫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助學金申請表)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策略聯盟學校教職員工。
6.現役軍人子女。
續辦此三項減免的同學,繳交申請表即可,免再交戶籍謄本及相關佐證資料。
1.原住民籍學生。
2.同一家長兩名(含)以上子女就讀本校(含已畢業於本校者)。
3.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參加佛光會會員滿五年以上且未中斷者。
申辦軍公教遺族減免同學,經核定後於期限內不需再提申請。
提醒
事項
1.申請網址:http://fguapp03.fgu.edu.tw:8081/studexemp/
2.請先至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填寫後送出並印出申請表,資料確認無誤後簽名並檢附證明至雲起樓205室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
3.如尚未申辦減免,請暫勿繳費,待申請減免完成之後,再持新繳費單繳費。
4.若需辦理就學貸款,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辦理就學貸款之事宜。
5.請於申請時間截止請將申請表暨切結書並附上應繳文件親自或掛號繳件,未繳交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
6.依教育部規定,減免之費用為學雜費,不含其他代辦費用。
7.同學只能在「二個學期的學雜費減免」及「一個學年的弱勢助學金」二者擇一申請。相關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明定助學金補助範圍排除條件「已申請本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略)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的助學金。」
8.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有關學雜費之補助或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此減免。
9.各項減免學雜費金額標準或相關規定如有異動,復請以學務處最新公告為準。 
10.詳細規定及流程請見 學務處網頁(點選連結)。

【公告】佛光大學110學年度各項獎助學金(含學雜費減免或優待)申請要點一覽表 

佛光大學獎助措施一覽表

申請項目與網址連結

申請資格/條件

學雜費減免

1.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繳納學雜費。

2.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不予減免)、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等,視其身份別申請減免學雜費。

3.同一家長兩名(含)以上子女就讀本校(含已畢業於本校者)、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參加佛光會會員滿五年以上且未中斷者及本校策略聯盟學校教職員工。

就學貸款

應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1.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

2.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但家中有2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

助學計畫

助學金

1.家庭年所得: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須在70萬元以下。

2.家庭年利息所得:家庭應列計人口年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3.家庭應列計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總計不超過650萬元。

4.學生成績:申請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5.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不得重複請領。

佛光大學

學士班新生入學

助學金

1.助學金係指以本校報經教育部核定學雜費標準數額扣除國立大學學雜費的差額,即就讀本校學士班學生之學雜費享有國立大學收費標準。

2.領取本助學金者年限至多四年,延畢即喪失申請資格不得受領。

3.領有佛學菁英獎學金、運動績優獎學金之學生、外籍生及陸生不再頒發助學金。

4.參加「2+2學制(Program)」學生,出國修課期間不頒發助學金。

各項校設

或公、私設

獎助學金

1.校設獎學金包括星雲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佛學菁英獎學金、書卷獎、楊梓濱先生紀念獎助學金、謝劍名譽教授獎學金及梅曉珮女士紀念助學金等每學期約有 600 個名額。

2.公、私設獎學金指各級政府、基金會、個人捐款之獎助學金等,約有 100 項。

3.相關辦法、申請管道請洽生輔組、各院、系辦,校外獎學金請至本處「校外獎助學金」網頁查詢。

佛光大學助學工讀

大學部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 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學士班延畢生及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的學生、碩士班 4 年級學生不能申請助學工讀。

免費住宿生

生活服務學習

1.每學期提供10名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

2. 學生免費住宿,每學期需提供生活服務學習時數50小時。

愛心「鹹菜會」

本校學生臨時因故生活困難者;濟助金發放每生每次3,000元,一學期至多補助四次為原則。

溫馨校園惜福餐券

本校學士班學生符合以下資格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極重度/重度/中度/輕度)、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以及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符合教育部核發助學金學生。

弱勢學生

微型傷害保險

1.本校弱勢學生。

2.每人保額上限50萬元,協助減緩因遭遇突發意外事故對家庭所造成的經濟衝擊。

 

佛光大學生活助學金

1.持有低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證明或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的學生。

2.領取此助學金者,每週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以8小時為上限,每月不超過30小時。

3.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每學期以核發4個月為原則。

急難濟助金

1.本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生傷、病住院醫療,家庭突遭變故,發生意外事件等。

2.在學期間申請濟助同一情事以一次為限。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1.辦理學生急難慰問金之發放;依個案補助5,000元至20,000元不等。

2.同一情事以一次為限。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1.低收入戶學生且須辦理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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