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心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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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徵才-召聘約聘心理輔導員一名

約聘人員
>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無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111/03/22~111/04/01
> 資格條件: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 其他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 員各款情
事者。
2、需具備汽機車駕照(需檢具證明文件),自備交通工具。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
佳。
4、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5、需具有身心障礙資格(需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資料)。
> 工作項目:
(一)推動心理衛生年度工作計畫,建立社區心理衛生服務網絡及資源。
(二)辦理民眾及特定人口群之心理健康促進、諮詢、宣導及衛教講座、 災難心理及去
汙名化活動。
(三)管理心理衛生服務資料與資訊系統。
(四)辦理心理衛生人員教育訓練。
(五)辦理中心業務督考及品質管理作業等行政事務。
(六)其他相關交辦事項等行政庶務工作。
>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羅東鎮駐點或由本局指派。
電子地圖
> 聯絡E-Mail:tinate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
(一)本案人員月支薪額為6等2階(296薪點,每薪點為130元)折合新臺幣3萬8,480元,
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經費用罄即自動解聘。
(二)意者請郵寄報名,並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依序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
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於111年4月1日前(郵戳
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鄧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
287號),封面請註明「心防科約聘心理輔導員」,逾期遞件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
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
通知及退件。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
列資料後,E-mail至tinateng@mail.e-land.gov.tw。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
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
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
9322634分機1434鄧小姐。
>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