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看守所所目前誠徵心理師1名,相關資格及工作內容如下:
一、地點: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二、資格:具備心理師證照者,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研究所畢)。
三、契約起訖日:113年7月份起至同年12月份止(勞務承攬制,期
滿得續約於本所服務)。
四、工作時間:上午8點至下午5點半(中午休息1小時半)。
五、工作內容:個案評估、輔導、建立諮輔紀錄及提供專案資料數據。
六、待遇:具備執照者月薪新臺幣48,000元,具備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月薪新臺幣43,500元(含自行負擔之勞健保、就業保險費用)。
七、由廠商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勞退等加保事宜。
八、電話:04-23853880#231(楊輔導員)
信箱:kan987@mail.moj.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