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期:
梯次(一):111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至多1名
梯次(二):112年1月2日至6月30日:至多2名
申請資格:
依考選部規定,符合臨床實習資格之國內大學院校心理研究所相關臨床心理所、系、組等,並完成教育部認可之「臨床心理學程」核心課程。
實習內容:
急性病房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門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病房醫療團隊會議、門診衛教演講、科內學術研討、個案討論、安全防護訓練及其他彈性學習之機會。
檢具資料:
1.履歷(包含申請梯次、相關學經歷、興趣或專業領域、研究和發表、熟悉的衡鑑
工具、對實習單位的期待等)
2.自傳(應包含個人特質、從事助人工作有關的生命經驗、從事心理治療的信念)
3.實習計畫
4.碩士班及大學歷年成績單。
5.檢具以上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 g9864016@gmail.com及 psychology@mail.vhyl.gov.tw,並註明「申請111學年度成人精神科實習」,收到後會回覆給您,如已寄、但未收到回覆,請來電詢問。
4.推薦函:請指導教授或臨床組教授具體陳述對學生的人格特質及專業能力之了解程度、推薦程度、有利/不利於見習的特質,並請直接寄至上述信箱,並註明「000之實習推薦信」。
相關資訊:
1.錄取名額:上學期至多1名,下學期至多2名,可從缺。
2.申請截止日:110年12月10日。
3.實習申請之審核結果,於110年12月15日前回覆申請人是否進入面試,預計於12月22日上午進行面試。
4.經通知錄取後,所屬學校應出具公函向本院提出正式申請,並聘本科臨床心理師為實習督導。
5.費用:(1)住宿費:本院可申請宿舍,依房型不同之費用以月計約900至1200元間,如宿舍空間不足,則需要自行租屋;實習費為6000 元。
6.至本院實習前,需完成投保(保險內容係指一般學生團體平安保險額度外,應增加傷害保險最低保額100萬,費用不得由學生負擔,並由學校投保)及體檢,體檢項目詳述如下:
(1)依據「疾病管制署醫療機構感染管制規範」建議實習學生完成B型肝炎抗原及抗體檢驗,未具B型肝炎免疫力者施打疫苗。
(2)需完成季節性流感疫苗之接種(僅限每月十至十一月之實習學生;醫院會安排7-12月實習生施打;如果為1-6月實習之學生,需檢附前年度之施打證明;如果不施打要簽切結書,通常都是需要先至門診並請醫師確認後才簽切結書)。
(3)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
(4)對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的醫療照護人員,建議應接種2劑麻疹、腮腺炎、MMR,且間隔至少4週。1981年(含)以後出生者有接種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疫苗)即符合要求,1980年(含)以前出生者仍須完成2劑MMR疫苗。)
7.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一個月內將學生實習成績及實習證明行文到系所辦公室。
8.聯絡方式:03-888-3141分機5201, g9864016@gmail.com ,陳貴柱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