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理、心理、職能治療、社工、醫事等相關科系大學(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
(二)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含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師證照者尤佳。
(三)具有自殺、精神等社區關懷訪視業務者尤佳。
(四)曾受關懷訪視員相關教育訓練者尤佳。
(五)具有精神病人照顧經驗者尤佳。
(六)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等)能力者尤佳。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業務。
(二)辦理社區自殺個案關懷訪視業務。
(三)協助辦理心理衛生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聯絡E-Mail:
tinateng@mail.e-land.gov.tw
(一)本案人員月酬學士學位約33,046元,碩士學位約34,916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契約採勞基法曆年制,契約結束或計畫停止,本計畫聘僱之人員即不再續僱;另加給部份如下:
1、師級加給:師級證照認定,採計具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含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師證照者。關懷訪視員具前開證照者,得另給予證照加給15俸
點。惟具該專業次專科證照,且該次專科與本計畫關懷訪視業務性質相關者(由各縣市依權責審認之),得再另給予8俸點。
2、風險加給:考量關懷訪視員訪視之安全風險,各縣市進用之關懷訪視員應依衛福部檢附之薪資支給基準表,應另給予風險加給15俸點。
(二)意者請以郵寄報名並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依序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110年7月9
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鄧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心防科臨時人員(衛204-206)」,逾期遞件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tinateng@mail.e-land.gov.tw 。
(四)本次甄選正取3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
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連絡電話:
連絡電話:
(03)9322634分機1434鄧小姐。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