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嚴峻,為保障畢業同學安全,減少同學因辦理畢業離校來往路程之染疫風險,本學期畢業離校改為線上申請、畢業證書將改以掛號郵寄統一寄發。
為加快您辦理畢業離校事宜,提醒畢業生於6月16日前應配合各單位完成離校應辦理事項,例如:結清學貸差額款項、借閱書籍、教具、學位服應歸還,住宿生應完成離舍程序等...。
公告事宜:(以下有色字體為本次變更之內容)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班期末考試,訂於本(110)年5月31日至6月4日(碩專班至6月6日)。
二、畢業離校最遲於9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辦理完畢。如因暑修課程後才得以畢業者,請將預定取得成績日告知所屬學系秘書、俾利協助辦理。
三、完成線上離校程序
(一)為利於本學期透過線上方式進行畢業資格審查及畢業證書郵寄作業,請同學確認本學期成績及總學分已逹畢業標準,經查核後符合畢業資格者將提供證書之寄送服務;查核未過者,將另行通知。
(二)為確保畢業證書能確實送達,請畢業同學務必填寫正確地址(含郵遞區號)、E-Mail信箱及連絡手機。
(三)畢業離校申請路徑:學生系統/「論文/畢業/休退」/畢業離校申請。
1.學士班畢業離校申請暨證書郵寄作業:
自6月16日起開放申請,第二天審查前一天申請同學之畢業資格,審查通過者,則寄發畢業證書。
2.研究生畢業離校暨證書郵寄作業:
(1)自6月16日起開放申請,學生應於申請畢業離校前完成電子學位論文上傳作業,並經圖書館審核通過。
(2)繳交紙本論文方式:畢業離校完成申請後,將紙本論文(系所、圖資處、教務處共收取5本)及授權書(圖資處收取2份)統一郵寄至教務處註課組,研究生須自行負擔寄送紙本論文之郵資費用。
(3)研究生紙本論文及授權書審核通過後,將寄發畢業證書。
(四)疫情期間,學生證請同學自行銷毀,毌須繳回。
四、經 奉核准得以成績優異提前畢業之學士班學生,俟本學期所修課程成績全數公布且成績符合辦法之規定後,才准予辦理畢業離校。另,赴國外交換或台美雙學位之同學,請取得他校成績單正本後,儘速辦理抵免作業(至少須於申請畢業離校前一週,郵寄抵免相關資料至註課組,以協助扺免事宜);俟抵免核可且符合畢業資格者,方可辦理畢業離校。
五、研究所學生符合畢業資格,並完成學位考試後,如欲於本學期畢業離校者,辦理離校期限同於上述第二項說明之日期。然因上傳學位論文有學年度差異緣故,倘若無法於7月3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者,敬請務必告知所屬學系所秘書,俾利通知圖書館協助論文上傳資料設定。
六、凡欲辦理畢業離校之同學,皆須完成教務處生涯發展中心之「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與學務處諮商輔導組之「轉銜輔導問卷」,才得以進行離校申請及後續流程,倘若有任何問卷操作上之疑問,可先洽詢兩單位承辦人員。
七、暑假期間除星期例假日外,其餘時間本校行政人員皆正常辦公,若有特殊因素暫停,將另行公告於學校首頁中。另,7月14日(星期三)至7月16日(星期五)共計三日,為全校行政人員共同暑休日。
★填寫「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
★填寫「轉銜輔導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