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 心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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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因應疫情,本校調整研究生畢業離校期限

  • 2021-06-24
  • 曾珮津
一、因應疫情嚴峻,依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相關作業調整時程如下,倘未能於下列時程完成學位考試、論文定稿繳交及畢業離校流程,學生應依規定繳交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學制班別
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
學位考試截止日
紙本論文定稿繳交暨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日
​碩士班
博士班
碩專班
1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1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1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一)學位考試期限:延長至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
(二)紙本論文定稿繳交暨領取畢業證書截止期限:延長至110年11月1日(星期一)。紙本論文定稿繳交若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逾上述期限未完成畢業離校手續並領取證書者,取消當學期畢業資格:
(一)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視同延畢,學生應依學校規定繳交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二)修業年限屆滿者:視為未通過畢業條件,依規定退學。三、如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錄取學校應同意渠等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入學,惟渠等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則依學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分機11110-11113